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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地产基金变身炒房团 趁火打劫还是火中取栗

2012-03-30 浏览:962

当房地产业在严冬中瑟瑟发抖时,房地产基金迎来热火朝天。

 

随着房地产行业资金链紧绷,为房地产项目融资的房地产基金出现井喷式增长。数据显示,仅深圳一地正在运转的房地产基金就有2200家,天津则有1000多家。

 

随着房地产基金的急速扩张,部分房地产项目的资金需求得以解决,但风险也在积聚。阳光100集团常务副总裁范小冲表示,“当房地产基金快速扩张时,其中一些房地产基金公司投资的项目会出问题,关联交易也会暴露风险点,GP(管理公司)和LP(投资人)的收益可能无法保证,甚至真的会被套牢。”

 

人民币募资

 

与几年前外资地产基金的大量涌入不同,目前境内的房地产基金一般都采用人民币募资。

 

外资房地产基金跟内资房地产基金相比,对项目的尽职调查和投资后管理都更严格。“比如,投资后管理,我们会派人在项目上全程跟踪,而非全部交由房地产公司;对外打款超过一定的额度,要求必须跟我们商议决定。”上述外资房地产基金人士说。

 

房地产基金一般分为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。债权融资的退出方式,一般会设定为在房地产项目开始销售的时候,或第一轮销售时就退出。股权融资方式,则在地产项目全部销售完之后退出,时间比债权融资方式要长。

 

范小冲说:“债权融资需要抵押物,并且要付利息,对风险监控更严格。房地产项目必须四证齐全,再加上足够的抵押物。债权融资的杠杆,使得拿到这块的融资不是很容易。而股权融资进入之后,能扩大股本,使得债券融资也变得相对容易,并且不用付息,可以参与项目管理。”

 

在GP和项目开发商合作模式上,一种方式为“瀑布式”,即在合约中规定优先获益部分;另外一种就是“保底式”,GP会与项目开发商约定每年的一个保底收益,在此基础上再谈增长部分的收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