扫描上方二维码
随时查看新房源
2021-03-27 浏览:2034
前不久,有群众向节目组反映,在邹平市西董街道南部芽庄水库大坝上,几年前建起了这么一座颇为气派的售楼处。
建在水库大坝上的售楼处
芽庄水库建于上世纪 60年代。3月12日记者来到芽庄水库时发现,水库东岸的堤坝上有一座二层楼高的建筑。建筑上的标牌显示这里是“山水丽都营销中心”。
记者经过实地测量,售楼处大门到大坝顶部的距离只有30米左右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、侵占、毁损水库大坝、堤防、水闸、护岸、抽水站、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。”附近村民告诉记者,营销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,曾经受到过水利部门的处罚,但始终没有拆除。
随后,记者根据水库旁边树立的联系方式告知牌,拨打了邹平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电话。
记者的调查采访,引起了当地的高度重视。3月21日,芽庄水库安全责任人给记者回电话:售楼处原本是水利部门征用的防洪设施,但在芽庄村建设社区的过程中被挪用了。现在已经整改完了。
针对片中反映的情况,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表示:毫无疑问,这是违规建筑。大坝安全条例里面明确规定,离大坝30米是管理范围,30米到70米是保护范围。它这个已经是在范围之内了,必须依法拆除。回去我们研究一下,改成防汛物资储备库以后,是不是影响大坝安全?如果不影响我们就这样整改,如果影响要尽快拆除。
邹平综合信息群为您提供
上一篇:喜讯!邹平又签约一大项目!
下一篇:邹平齐星厂区一“烟筒”拆除现场!
88.20平米2房2厅
157.13平米3房2厅
168.80平米3房2厅
145.97平米3房2厅
105.11平米3房2厅
扫描上方二维码
随时查看新房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