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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注!邹平一大坝上的售楼处突击整改 省水利厅厅长:该拆还得拆!

2021-03-27 浏览:2034

前不久,有群众向节目组反映,在邹平市西董街道南部芽庄水库大坝上,几年前建起了这么一座颇为气派的售楼处。

  

  建在水库大坝上的售楼处

  芽庄水库建于上世纪 60年代。3月12日记者来到芽庄水库时发现,水库东岸的堤坝上有一座二层楼高的建筑。建筑上的标牌显示这里是“山水丽都营销中心”。

  

  记者经过实地测量,售楼处大门到大坝顶部的距离只有30米左右。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》第三十七条规定,“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、侵占、毁损水库大坝、堤防、水闸、护岸、抽水站、排水渠系等防洪工程。”附近村民告诉记者,营销中心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,曾经受到过水利部门的处罚,但始终没有拆除。

  

  随后,记者根据水库旁边树立的联系方式告知牌,拨打了邹平市水利局水旱灾害防御值班电话。

  

  记者的调查采访,引起了当地的高度重视。3月21日,芽庄水库安全责任人给记者回电话:售楼处原本是水利部门征用的防洪设施,但在芽庄村建设社区的过程中被挪用了。现在已经整改完了。

  

  针对片中反映的情况,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表示:毫无疑问,这是违规建筑。大坝安全条例里面明确规定,离大坝30米是管理范围,30米到70米是保护范围。它这个已经是在范围之内了,必须依法拆除。回去我们研究一下,改成防汛物资储备库以后,是不是影响大坝安全?如果不影响我们就这样整改,如果影响要尽快拆除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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